自貢公交網歡迎您!
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顯示
我司于2025年11月10日公告的“183輛城市公交客車報廢處置采購項目”采購文件中第二章供應商須知第二條說明及要求第一款資格條件要求第五點承諾在自貢市本地進行監銷,以及第二章供應商須知第三條響應文件及遞交事宜第一款響應文件按以下順序裝訂第五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登記規定》以及相關規定要求,供應商應承諾具備符合相關部門要求的拆解、注銷等相關資質,且須在自貢市本地進行監銷。變更為:成交供應商將標轉移出四川省區域外的,成交后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批準文件,未經批準不得轉移。成交3日內成交供應商無法辦理相關批準文件,則構成違約;
城市公交客車報廢處置合同中第三條基本約定第三款簽訂合同后30日內乙方應完成所有車輛的注銷工作,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書等資料,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若逾期未完成車輛注銷工作并提供相應資料,每輛每日扣罰履約保證金1000元,并承擔相應損失;超過40天仍未完成注銷手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不返還已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余額,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變更為:簽訂合同后30日內乙方應完成所有車輛的注銷工作,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書等資料,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若逾期未完成車輛注銷工作并提供相應資料,每輛每日扣罰履約保證金1000元,影響甲方2025年四川省以舊換新政策補貼申辦的,乙方須承擔甲方政策補貼損失。超過40天仍未完成注銷手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不返還已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余額,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特此公告。
自貢市公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5年11月12日